刘大庆律师简介
职务: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
获得荣誉:
2022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优秀律师;
2019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1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4年度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业务领域:
刘大庆及其团队律师精通于刑事案件、为多个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承办多次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多次案件中取得取保候审、酌情不起诉、缓刑及减刑的案件结果。同时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成由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40余年,在理论知识及专家意见上均能提供强有力支持。
服务单位:中交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工业某有限公司,某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上海戴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刑事代表案例:
(1)2024年代理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金2000余万,经辩护,新疆双河市塔斯海垦区公 安局作出撤案决定;
(2)2024年代理杨某涉嫌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经辩护,受贿金额核减 至200余万元,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3)2024年代理麻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律师工作辩护,获得公安机关谅解,海淀区检察院 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4)2023年代理王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辩护最终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 理后,刑期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减为一年有期徒刑;
(5)2023年代理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6)2022年代理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经辩护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最终作出 不起诉决定;
(7)2022年代理邵某某盗窃罪一案,经辩护,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8)2021年代理胡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二审案件,一审被判 有期徒刑十年,经二审辩护,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9)2020年代理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朝阳区人民法院更改罪名为强制猥亵罪,判处缓刑;
(10)2019年代理肯尼亚40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中主犯(**居民)辩护律师,海淀区人民法院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