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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

医疗美容

关于美丽有一些代名词“美容”、“整容”,那么美容整容都有那些医疗保障呢?现在就带领大家来了解一下吧!美容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什么机构来负责的,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以及美容医疗事故鉴定是怎么的一个程序呢?

2022.04.13 18219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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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医疗事故鉴定有什么条件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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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容院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医疗标准来赔偿,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而这几种费用的赔偿数额具体要看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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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和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相同的。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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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疗美容责任事故鉴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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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承担医疗美容纠纷责任

1、由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美容法律纠纷及承担的责任

美容服务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是一种服务合同。所谓服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依他方要求完成一定服务行为或客观特定的服务活动,另一方须支付服务报酬的一类合同。在美容服务当中,如果美容机构的行为不是通过约定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违约行为。

因违约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是返还医疗费用

2、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美容纠纷及承担的责任

是指美容机构在提供美容时,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的。首先要有损害事实,这种损害包括三种:

财产损害:由于美容使接受者遭受的财产损失;

人身损害:由于美容使身体的内外有形组织和各种器官的生理机能遭受破坏;

精神损害:是指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

其次是要有过错,美容纠纷中的过错主要是过失行为,一般不会有故意性质。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若虽然预见到却轻信能够避免的。

因侵权而产生的美容纠纷,赔偿范围基本上包括医疗费、住院费、误工损失及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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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损害,也是医疗事故

案例一

  冯女士今年40出头,平时很注重打理自己的容貌,她一直对自己是单眼皮而耿耿于怀,但因为年轻时没有条件,也没什么办法。现在,她听说医院可以做双眼皮手术,咨询下来得知,割双眼皮在整形美容中是最常见不过的,只是一个小手术。在问了很多朋友又看了不少广告后,冯女士决定前往市区一家知名度较高的整形美容医院做这个“小手术”。

  然而,小手术却出了大问题。手术中,为了美观,医生将冯女士眼睑上的一颗霰粒肿,一并割除,谁知这看似不起眼的霰粒肿,却惹了大祸!因为手术不彻底,导致原本尚且安分的霰粒肿复发,变成一个巨大的肿块,疼痛异常。原本想变得更漂亮,谁知现在却“变丑”了,连看东西都吃力。

  更令人震惊的是,多家医院检查下来,发现这个大肿块居然癌变了!这对冯女士来说,无异于一个晴天霹雳,好在情况不是特别严重。而此前经过市医学会鉴定已经确认为医疗事故,冯女士一直在和医院交涉但没有结果,最终只能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下,以医院同意赔偿冯女士3万余元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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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立案规定

律图龙岩

律图龙岩律师 最近回复:

我国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立案规定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包括擅离职守、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想咨询一下进监狱多久可以办保外就医

律图甘肃

律图甘肃律师 最近回复:

保外就医和进监狱多长时间是没有关系的,只要满足保外就医的条件时,服刑人员就可以申请保外就医。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你好关于医保报销标准是多少

律图大连

律图大连律师 最近回复:

不同身份报销比例如下: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想了解一下对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图新疆

律图新疆律师 最近回复: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的条件如下: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了解一下弄牙齿医保可以报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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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江苏律师 最近回复:

弄牙齿医保不一定可以报账。牙科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 1、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 2、拔牙; 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而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的项目是 1、镶牙; 2、烤瓷牙; 3、洗牙; 4、牙齿矫正; 5、种植牙;拔牙,补牙等都属医保范围。但镶牙、洗牙等都不属于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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