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直通车 >房产交易>房产过户 > 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以及房屋附加物无条件赠送给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法律行为。房产赠与的时候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或协议书,并且房产赠与也是有相关费用的。

2022.05.07 57779人阅读
1

房产赠与费用

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

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

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


查看全文 >>
2

房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查看全文 >>

房产赠与相关百科

  • 二手房过户

    二手房过户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很多家庭会由于经济原因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我们都知道房…

    2022.07.13 183268人阅读
  • 二手房过户手续费

    二手房过户手续费

    尽管国家相继出台政策调控房价,但是由于中国的国情,房价依旧居高不下,一部分人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要多少手续费呢,快随…

    2022.05.19 14694人阅读
  • 房改房过户

    房改房过户

    房改房不同于其他房,无论是在购买、出售、过户方面都有更多的规定,比如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那么房改房过户费用到底是多少,怎么过户给子女,房…

    2022.05.18 24942人阅读

房产赠与相关咨询

担保债权与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律图广西

律图广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担保债权与破产费用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物权优先于债权。破产法作为民事特别法,在遵循民事基本法的原则的同时,对导源于民事基本法的一些制度、规则做了限制抑或扩张的规定。就担保物权而言,依照民法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质物或留置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破产法上,由于破产程序是一种概括执行程序,债务人企业一旦受破产宣告,其主体资格将不复存在,因而破产程序是以公平清偿所有债权为根本宗旨。这样,担保物权在民法上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不受到制约,破产法在继受“物权优先于债权”法则的基础上,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作了诸多限制。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一分析,以期能为我国新破产法和民法典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限制 各国破产法律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各不相同,有紧有松。一般地说,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三个不同的破产程序中,都有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规定,其中破产重整程序的限制最为严格。为此,笔者将破产清算程序和破产和解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一般限制,将破产重整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称为特别限制。 三、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各国破产法一般都设有破产管理人制度,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事由均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债务人无权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因而不可能再在其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除此之外,担保物权即使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根据绝大多数采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国家破产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债务人如在破产临界期限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请问赠与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律图白城

律图白城律师 最近回复: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看情况。一般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内的,可以收回。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分公司可否与员工来签订劳动合同

律图江门

律图江门律师 最近回复:

1、可以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分公司是可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请问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吗

律图法律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最近回复:

公婆与儿媳有继承权,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继承公婆的遗产,并和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平等的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如果儿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没有继承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是否给付经济补偿金

律图嘉兴

律图嘉兴律师 最近回复:

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