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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露律师 回复:每月探望的次数不宜过多,否则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易起纠纷,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
李永博律师 回复:可以的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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