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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伯地被占用,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

何* 江西-九江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8.06 02:01:58 466人阅读

我伯伯在外面打工,家里的土地被我叔叔管着,现在伯伯回来了,叔叔不给,强制占用,那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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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自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二、演职犯罪案件
(十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门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M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2018-08-06 02:06: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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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自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 2号)
  二、渎职犯罪案件
  (十
九)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门 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
  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L述标准,但接近上述标准且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上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第五条 实施第四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511法批准征用、占用上地“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二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六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一百亩以上的;
  
(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其他耕地十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下等恶劣情节的。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2018-08-06 02:0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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