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提出时间: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时。
请问原告的岁数,如果是无诉讼能力人,那么原告的代理人恐怕就是法定代理人,即便原告昏迷,他的法定代理人是可以代替他进行诉讼活动的,这时候法院应该不会准许延期开庭。
如果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还要看是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例如是不是离婚、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另外楼上的,根据诉讼法136条,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那是诉讼中止的情况。
应当注意的一点是,开庭日期一经确定,如果没有提前或延期的情况,当事人应当准时到庭。因为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是争议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就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确定双方当事人各自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到庭,审理工作就难以正常进行。所以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尽这项义务,就会受到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放弃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缺席裁决的结果对被申请人很可能是不利的,这就是对如何申请仲裁延期开庭的解答。
2020-11-17 22:41:1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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