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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邱** 湖南-湘潭 破产清算咨询 2025.07.18 09:47:36 481人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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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需依法定程序处理债务。在解散事由出现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这是债务处理的开端。
(2)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明确公司的财务状况,为后续债务清偿做准备。
(3)公司财产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之后再清偿公司债务。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
(4)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完成清算并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提醒:
公司股东应明确自身责任范围,避免不必要损失。不同公司破产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针对性分析。

2025-07-18 14: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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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这是处理债务的首要步骤,能保证有序处理公司后续事务。
(二)清算组要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确保对公司财务状况有清晰认知,为后续债务清偿做准备。
(三)公司财产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款项后再清偿债务,若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四)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完成清算和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2025-07-18 12:2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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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要按法定程序处理债务。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后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缴纳税款,最后清偿债务。
3.若破产财产不够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分配。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4.完成清算并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2025-07-18 11:4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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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按法定程序处理,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清算注销后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后需按规定时间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会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相关清单。公司财产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接着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会按比例分配。公司本身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股东则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完成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未清偿的债务也随之不再清偿。若您对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债务处理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18 10:1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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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处理遵循法定程序。公司需在解散事由出现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清算组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公司财产先用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再缴纳所欠税款,之后清偿公司债务。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要求,按比例分配。
3.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担责。完成清算并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未清偿债务不再清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公司应及时成立清算组,确保清算工作依法进行。清算组要准确清理和核算公司财产,保障各顺序债权得到合理清偿。股东要明确自身责任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025-07-18 10:05:33 回复

受理程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成立清算组  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召集,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或者会议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确认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产财产中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些国家(如),在法律中规定了详细的债权清偿等级,受有效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将在作为其担保物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范围内首先获得清偿。如果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不足金额作为无担保非优先债权,或一般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分为优先和非优先二级。无担保优先债权应在支付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之前全数清偿。无担保优先债权共分六级,第一级债权(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第二级债权之前全数偿还,还并依此类推。然而,在这六级中,任何一级可用的现金不足以支付该级的所有债权,则按比例清偿。无担保非优先债权也应按相同的现金分配程式清偿。只有在所有债权人的债权均受清偿之后才能分配给股东(所有者)。  破产清算的结束  经过上述破产清算程式后,清算组应当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并出具清算期内的各种报表连同各种财务账册,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登报声明  经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登记并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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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1 200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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