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费只給收费。不給税务发票合理么
物业公司收费只给收据不给税务发票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费用,属于销售服务的经营活动,在收取物业费后,有义务向业主开具正式的税务发票。
对业主权益的影响
消费凭证 :发票是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合法有效凭证,它能证明业主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缴费义务。如果未来因物业费缴纳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发票是业主重要的证据。而收据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不被认可。
报销需求 :对于一些可以报销物业费的单位职工来说,只有税务发票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收据无法满足报销要求,会给业主带来经济损失。
对税收管理的影响
偷逃税款风险 :物业公司不开发票,可能存在隐瞒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这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税务机关通过发票来监控企业的经营收入,规范企业纳税行为。如果物业公司只开收据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其真实的经营情况,不利于税收征管。
业主的维权途径
与物业沟通 :业主可以先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提供正规发票。说明开具发票是其应尽的义务,也是业主应享有的权利。
向税务部门投诉 :如果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税务部门有职责对物业公司的发票开具情况进行监管,会依法对其进行调查处理。一旦查实物业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物业公司在收取费用后必须向业主开具正规税务发票,这是法定义务。您遇到的情况明显不合理。具体分析:
1.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20条,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物业公司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都涉嫌违法。
2. 实务中常见物业公司用收据代替发票,这属于偷逃税款行为。收据只能作为临时凭证,不能替代发票。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先与物业公司书面沟通,明确要求补开发票(建议留存沟通记录)
2. 如遭拒绝,可携带缴费凭证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3. 同时可向当地住建部门物业科投诉注意保留好缴费记录、收据等证据。这类问题通常通过税务部门介入就能解决,不需要走复杂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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