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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员通常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该罪主体主要是直接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者,像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车等情况。但在特定情形下,乘车人员可能构成此罪。
具体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加强法律宣传,让公众尤其是乘车人员清楚了解教唆、胁迫等导致驾驶者危险驾驶的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律意识。
2.对于驾驶者,要明确拒绝乘车人员的不合理危险驾驶要求,坚守安全底线。
3.执法部门在处理危险驾驶案件时,仔细调查案件细节,准确判断乘车人员是否存在构成共犯的情形,依法作出公平处理。
2025-07-10 09: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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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危险驾驶罪主体通常为直接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者,像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车等行为的实施者。这明确了常规情况下该罪的责任承担主体。
(2)乘车人员一般不构成此罪,但存在特殊共犯情形。当乘车人员教唆、胁迫、命令驾驶者实施危险驾驶行为,且出现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时,乘车人员会因构成教唆犯等共犯形态,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提醒:
乘车时切勿教唆、胁迫、命令司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若遇类似法律问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10 08:2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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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驾驶者而言,要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危险驾驶行为,无论是否受到乘车人员影响,都应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二)乘车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不能教唆、胁迫、命令驾驶者进行危险驾驶行为,不能因自身需求而置公共安全于不顾。
(三)一旦发生危险驾驶相关事情,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后面准确认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表明教唆他人实施危险驾驶等犯罪行为的乘车人员,可能会以共犯论处。
2025-07-10 06:3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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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乘车人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针对的是直接进行危险驾驶行为的司机,像飙车、醉驾、校车或客运超员超速、违规运危化品等情况。
我曾见过一些司机因醉酒开车被查,当时车上乘客并未担责。
2.要是乘车人通过教唆、胁迫等,让司机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并达到犯罪标准,乘车人会因共犯形态,按危险驾驶罪处理。例如非要醉酒司机开车。
之前就听说有乘客不顾司机醉酒,坚持让其开车,结果两人都担责了。
3.乘车人员一般不构成此罪,但特殊共犯情况要具体判断。
2025-07-10 05:0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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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情况下乘车人员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存在教唆等共犯情形时可能构成。
法律解析:
危险驾驶罪主体通常为直接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者,像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车等行为。正常乘车人员没有实施这些行为,所以不构成此罪。然而,如果乘车人员教唆、胁迫、命令驾驶者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导致出现符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乘车人员会因构成共犯形态而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就像乘车人明知司机醉酒还强烈要求其开车送自己回家这种情况。生活中很多人对乘车时的法律责任不太清楚,要是遇到类似复杂法律问题,不确定自己行为是否合法,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
2025-07-10 04:27: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