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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需要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赵* 江西-景德镇 合同违约咨询 2025.07.05 01:24:26 378人阅读

什么情况需要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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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继续履行是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金钱债务违约,像借款合同里债务人未按约还款,债权人可要求继续还钱。
(2)非金钱债务违约,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拒绝交付房屋,买方能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3)存在一些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况,包括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如标的物灭失;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如强制演员演出不合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提醒:
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违约情况,需先判断是否适用继续履行,不同情况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05 05: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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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金钱债务违约,债权人可通过书面催告等方式,明确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必要时可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催告函等。若债务人仍不履行,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二)对于非金钱债务违约,如卖方拒绝交付房屋,买方可以先与卖方协商,要求其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协商不成的,可收集合同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三)当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应及时调整策略,考虑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等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2025-07-05 04:2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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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时,可要求继续履行。
2.违约方需担责的情况:金钱债务违约,像借款未还,债权人可要求还钱;非金钱债务违约,如房屋卖方拒交房,买方能要求交付。
3.这些情况不适用继续履行:标的物灭失;债务标的不适强制履行或费用过高,如强制演员演出;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要求履行。

2025-07-05 04: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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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在金钱债务违约和非金钱债务违约情形下违约方通常需承担继续履行责任,但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等情况时不适用。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对于金钱债务违约,像借款合同里债务人未按约还款,债权人可要求其继续偿还。非金钱债务违约,如房屋买卖中卖方拒绝交房,买方能要求卖方继续交付。然而,当出现法律或事实层面无法履行,如标的物已不存在;债务标的不适宜强制履行或履行成本过高,如强制演员演出不合理;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履行要求等状况,继续履行就不适用。如果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类似违约问题,不确定是否适用继续履行等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7-05 03:1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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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履行适用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的情形,违约方在金钱债务违约和非金钱债务违约时需承担该责任。金钱债务违约如借款合同未按约还款,债权人可要求继续还钱;非金钱债务违约如房屋买卖卖方拒绝交房,买方能要求继续交付。
2.但存在不适用继续履行的情况,包括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如标的物灭失;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如强制演员演出;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3.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继续履行条款及违约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若遇违约,及时评估是否符合继续履行条件,不符合时考虑其他救济方式,如要求赔偿损失。

2025-07-05 02:14:05 回复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120条可知,除另有规定或约定外,定金罚则的适用前提应当是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对方构成了根本违约。“在设有定金的情况下,债权人享有主债权和定金担保权,在债务人有根本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主债务,或要求行使定金担保权。但如果选择要求继续履行主债务,而最终债务得到履行,则合同的履行情况由“不履行”变为“履行”,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已不具备,不可以再要求适用定金罚则。如果选择要求适用定金罚则,那么就相当于债权人接受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事实,放弃了要求债务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免除了债务人继续履行的责任。因此,继续履行的结果,与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互相冲突;适用定金罚则的结果,与继续履行的权利要求相互冲突。”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定金性质为迟延履行的违约定金,定金罚则和继续履行应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上述案例中虽从表面来看,定金为违约定金,但从合同权利义务对等性原则来看,将其理解为解约定金更为合理。法条运用:《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 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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