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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质押法律关系当中,若未对担保期限进行明示规定,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担保期限将被视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时起计算,上限为六个月。在此六个月内,债权人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向担保人索求其应负有的担保责任。然而一旦超出了这六个月的期限,担保人将得以解除担保责任;但是,倘若在此六个月之内债权人已经向担保人提出过主张,那么担保期间将参照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规定来执行。值得指出的是,若主债务履行期限未曾明确约定或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担保期间的起点应当从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债务催告函的宽限期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总体来说,在未能就担保期限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有关担保期限的判定有着清晰、明确且严谨的法律规范作为基础,充分保护了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2024-12-08 11:3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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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没说好担保期限的话,那这个担保期限就是从主债到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有整整六个月。在这六个月里头,债权人可是有权利找担保人要他来担这个保的。但是过了这六个月,担保人就不用再对这个担保负责。不过要是债权人在这六个月里找担保人催过债的话,那这个担保时间就要按照那个诉讼时效被打断了来说咯。记住,主债到底什么时候还,如果我们没说清楚或者就是不记得了的话,那这个保证期限就是从债权人问债务人该怎么办的那个宽限期结束后开始算。所以如果我们没商量好担保期限,那担保期限的确定可都是有明文规定的这样才能保护大家的利益。
2024-12-08 11:00: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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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若无约担保期限,可享六月期限,债权人可在此期限索要担保人责任。过期限,担保人责任可免;反之,担保期间适用于诉讼时效。此外,如债务期限未定或不详,保证期限自债权人请求还债宽限期满开始算。总的来说,对未约担保期限之情况,法律有明文规定,维护各方权益。
2024-12-08 10:58: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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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要做担保的话,得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就不用再负担保责任了。比如说,如果我们没说好担保期限的话,那就是从主债到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有整整六个月的时间。在这六个月里头,债权人可是可以找我们担保人来负责的。但是过了这个期限,我们就不用再负担保责任。不过,如果在这六个月里债权人已经找我们说话了,那么担保期限就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待了,像诉讼时效那样的。要知道,主债的履行期限要是没说清楚或者不太明白的话,那保证期限就是从债权人让债务人还钱的那个宽限期结束之后开始计算咯。所以要是没说好担保期限怎么办?其实法律上早就有明文规定了,这样才能保护大家的利益。
2024-12-08 09:22: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