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所以我想问一下大家,你们有谁知道店铺解除租赁合同装修费怎么算吗?
关于店铺解除租赁合同装修费怎么算回答如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回答店铺解除租赁合同装修费怎么算的答案如下: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一般算。一方毁约就构成违约,需要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按规定,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合同便立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因此,不管开工与否,还是在工程进展中反悔,都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业解答在租赁关系中,若无书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难以明确责任。例如,房东将房产出租后,租客可能擅自转租,导致权益受损。 此外,房屋损坏、押金退还等问题也需合同明确。因此,签订租赁合同至关重要,能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减少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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