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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修公路征用了我的土地,现在只补赏了,青苗费和付作物,我这片土地是一个跑山鸡场,领导说,如果买社保就没有土地补偿费?

ask****398 四川-成都 补偿标准咨询 2022.07.23 08:06:48 478人阅读

国家修公路征用了我的土地,现在只补赏了,青苗费和付作物,我这片土地是一个跑山鸡场,领导说,如果买社保就没有土地补偿费,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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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022-07-23 09:5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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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2022-07-23 14:2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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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是违法的

2022-07-23 11:1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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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为维护您的权益 需要详细沟通了解 给予解决方案    

2022-07-23 08:21:12 回复

您好,拆迁单位对你的住房进行拆迁时,应当根据你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事实上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限定,货币赔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限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获到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赔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事实上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因此,你可根据《通知》限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具体限定,与拆迁人根据事实上情况商量,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商量一致的,能够依据《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限定,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赔偿决裂理,肯定不要签订任何赔偿协议,能够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流程争夺提高赔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事项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限定的复议或诉讼流程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商量的方式,争夺提高赔偿准则。请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电话:一三八一一巴巴七六一五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三条 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 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青苗补偿费是指国家征用土地时,农作物正处在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国家应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在征用前 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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