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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李** 浙江-温州 合同纠纷咨询 2022.07.22 22:08:22 353人阅读

合同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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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只有在经原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转让;这实际上构成合同的变更。合同权利中的财产性权利原则上可以不经对方当事人同意而转让;它不仅包括实体性财产权,而且包括赔偿请求权和纯粹的诉权。但合同权利中的人身性权利非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不得转让。由此可见,广义的合同转让既包括债务主体的变更,也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理论上认为,合同转让可以通过4种法律形式进行。
1、债务主体变更。
债务主体变更是指根据原债务人请求,债权人同意由新债务人替代承担债务的协议。其法律效果在于解除原债务人的合同义务,而使其由新债务人承担。它实质上是在有关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以新合同代替旧合同的交易。但是构成债务主体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债权人须以明示协议同意新旧债务人的替代。例如在合伙人变更的情况下,该合伙的债权人可以直接根据法律推定条款认可新合伙人承担退伙人的债务。
2、当事人依成文法转让合同权利。
权利转让须遵循以下规则:
(1)转让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且须由出让人签字;
(2)该转让必须是绝对的,而非仅授权他人追索债务;
(3) 出让人须向其债务人、受托管理人或其他义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情况。
根据判例法解释,权利财产是指只能根据诉讼强制取得,而不能实际占有的财产;例如追偿权或合同所生的请求权。该规则中所称的绝对转让是指出让人全部权益的真实转让,而非部分权益的转让:否则不属于合同权利转让。根据判例规则,出让人转让其全部权利可以要求受让人提供担保,但不得附有其他条件。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果在于使受让人取得:
(1)合法债权或权利财产;
(2)对抗债务人的诉权和其他补救措施;
(3)不经原出让人同意而解除合同的权利。
但如果债务人在收到转让通知书时即对原出让人提起诉讼或提出抗辩的,该诉讼或抗辩将可能影响权利转让的法律效果。因此受让人在受让权利时必须遵循公平善意原则,在出让人基于欺诈行为转让权利的,无辜受让人不承担责任。
3、当事人依衡平法转让权利。
在当事人权利转让不符合成文法要求的情况下,只要该权利转让的意图明确,则它在衡平法上仍然是有效的。按照衡平法的一般规则,合法权利转让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免向债务人发送权利转让通知书。但是权利出让人为取得某些特殊的法律效果,仍有必要向债务人发送通知:
(1)在债务人有可能在收到通知时对受让人提出抗辩的情况下,出让人为保障受让人的权利无瑕疵应当发送通知;例如债务人在得知权利转让之前已经向出让人履行支付的情况。
(2)为了保障受让人取得优于其他无通知权利受让人的优先受让权,出让人有必要向债务人发送通知。
除上述之外,衡平法上的权利转让须遵循下述判例规则。首先,根据1951年麦克阿德尔申请案,完全的衡平法上的权利转让不需要有对价,但不完全的衡平法上的权利转让必须有对价才具有效力。
其次,必须将衡平法上的权利财产与成文法上的权利财产区别开,前者通常是指信托受益人对抗受托人或者遗产继承人对抗执行人的衡平法请求权。最后,无论依据普通法还是依据衡平法,凡涉及当事人个人信誉,能力或身份资格的合同不能转—让,例如绘画合同或某些劳务合同。
4、依法律程序而发生的合同权利义务承担。
合同的权利义务除可依当事人意志而转让外,还可依法定强制程序而移转,通常称之为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它包括当事人死亡或当事人破产两种情况。
在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其合同权利义务依法定程序移转于死者的个人代表。但有关个人技能的合同和劳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在合同当事人一方破产的情况下,其合同权利义务依破产法程序移转于破产财产管理人。

2022-07-22 22:09:22 回复

对于商标权转让有什么转让形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标权转让有哪些转让形式
商标权转让的形式包括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权在进行转让时要注意商标权期限;商标转让要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许可他人使用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问题。
(一)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二)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三)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商标权转让要注意的问题
1、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在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应先审查作为合同标的的商标专用权是否还在其有效期内,有效期还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等。这是为了防止某些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将已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欺骗对方。
2、商标权转让必须按着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
3、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4、转让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1)对于受让人用药品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2)对于受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3)对于受让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5、许可他人使用人用药品、烟草制品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的,在将许可合同副本交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时,被许可人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商标局责令提供而仍拒不提供上述批准证明文件时,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无效。
6、在签订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时,应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相应资格,即是否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按照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可以成为商标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的主体。

大多人不清楚请问专利转让形式有哪些,具体来说是通过寻找企业或者寻找一些创业报纸,专利中介机构,网络平台进行转让,如佰腾技术商城、中国应用技术网等途径转让,引导投资人购买专利,如颇具好评的三方合作模式。
转让专利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
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
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
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

您好,关于股权转让包括什么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有哪些形式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
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
在新《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
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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