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房产证上产权人就等于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不能多也不能少。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成员中发生变故(例如男女朋友分手、某个家庭成员失踪死亡等),应该在申请办证时向房管局提出,他们会酌情提出处理方案,购房人按照要求办理。
贷款购房的,已经开始还贷的,变更购房人对银行来讲就是变更债务人,处理起来法律关系很复杂,银行一般会消极地采取不同意的态度。没有银行书面同意,房管局就不会同意变更。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
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的分割了。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
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
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
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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