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没鉴定成功,但是工伤认定是职业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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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规定程序制发《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内容要说清楚。在接到请求认定患职业病为工伤的工伤认定中请后,初步形式性审查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真实性,是否有伪造、变造情形,有可疑之处,应该向申请人指出问题。
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齐备申请材料后,要向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发受理决定书。该受理决定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可能申请鉴定的时限,最好稍长一些),提供如不服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申请鉴定且鉴定机构已经受理其鉴定申请的证明材料,告知其如果超过期限不提供该证明材料,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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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弄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效力是否处于待定状态很重要。向当事人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后,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可能出现不配合的情形,即超过期限不按要求提交是否申请了鉴定且鉴定机构已受理的证据。在此情形下,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为稳妥起见,还是可以通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机构,搞清楚有关当事人是否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了首次鉴定(或再鉴定)。最好在完全搞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后,才可将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作为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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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此类工伤认定案件,不能再向用人单住制发《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这样做不符合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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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有关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不能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止审理,等待终结结论后再恢复审理。
工伤认定程序是对职工在工作范围或工作期间受伤的情况,进行认定为工伤的一种程序。只有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围后,才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我们可以对工伤认定程序进行一个大致的学习和了解,防范于未然。
工伤认定办法主要对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介绍,要求受伤职工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律图小编为你介绍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内容。
工伤认定标准指的是在给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那么工伤认定标准是怎样,请关注律图劳动工伤百科栏目。
工伤认定申请表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工伤职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样式基本统一,由有关管部门统一制定。下面由律图小编教您如何正确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的吧。
工伤认定范围指的是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的范畴。《工伤保险条例》针对工伤认定范围问题,作出非常详细的了详细的规定,诸如认定工伤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视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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