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活动中,以下情况都是行政复议受理的具体行政行为: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2、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3、市县级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市县级政府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5、征地争议的协调及裁决;
6、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地通知书;
7、拆迁人在申请规划许可证等文件、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与房屋拆迁相关的行政决定与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只要当事人认为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房屋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均有权依法向管辖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主要会作出两大方面的复议决定,一种是有利于被申请人即行政机关的,那就是“维持”。另一种是有利于申请人的。有利于申请人的复议决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限期履行,二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四是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新的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可是土地资源又是如此紧缺,拆迁成了各地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城市拆迁意味着民众要搬迁,在搬迁之前应该了解搬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知识。
众所周知,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征收者就必须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征地补偿费。那么具体来讲征地补偿费标准有哪些吗?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帮助大家做一个了解。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国家征地来进行城市化建设的情形是越来越常见,说到国家征地,大家都知道国家征地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大家知道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众所周知,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之后,就必须要给予农民相应的征地补偿,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导致出现纠纷时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知识。
行为人的房屋一旦被政府征收之后,被征收者最为关心的就是政府会给予其多少补偿,其实政府给予的补偿费在我国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是有规定的,那么大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了解多少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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