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5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元法律咨询 > 广元诉讼管辖法律咨询 > 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肖** 四川-广元 诉讼管辖咨询 2022.01.10 18:31:45 391人阅读

案件的管辖权怎么确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广元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400-64365-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所提问题,解答如下: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若您情况比较复杂,律图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2022-01-10 18:32:45 回复

1、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lt;1993gt;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一变化对理解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厘清“接收货币一方”究竟是借方(债务人),还是贷方(债权人)这一关键问题。
  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而笔者认为“接收货币一方”应该是贷方(债权人)。从“接受”到“接收”这一文本层面的细微变化表明,借贷关系中的合同履行地已由借方(债务人)转化为贷方(债权人)所在地。这里的“接收”应该强调的是“收回”,而不是“收受”。
  综上,随着民诉司法解释的颁行,借贷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已发生变化。该解释第十八条中“接收货币一方”应该是贷方(债权人),而非借方(债务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普通法优于特别法的原则,今后应以该司法解释为准。

1、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2、但离婚诉讼中,被告存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几种情况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打官司
539182人阅读

打官司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有关的人依照法律为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或解决权利义务纠纷、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诉讼
1284932人阅读

生活中,当发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时,提起诉讼则是最便捷的一种解决办法,可是很多人对诉讼并不了解,不知道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也不知道提起诉讼要花多少钱,想要了解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讲解。

诉讼费
416525人阅读

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打官司来解决,这是一个好的办法,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如果选择打官司就意味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才行。下面律图小编为大家介绍诉讼费的标准等内容,供大家参考。

诉讼时效抗辩
142896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方超过诉讼时效提起了诉讼,另一方是可以进行诉讼时效抗辩的,那么大家知道诉讼时效抗辩到底是什么意思吗,诉讼时效抗辩该何时提出?这些问题,请看律图小编下文详细解答。

管辖
327789人阅读

打官司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管辖的问题,如果当事人没有选对管辖的法院,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那么大家对管辖了解多少呢?律图小编下面介绍了管辖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周英律师:

    加油(? ??_??)?

    综合评分:5 北京-怀柔区
  • 用户 ****评价王学强律师:

    服务优质,待人诚恳,回复很快,形象专业,值得推荐。

    综合评分:5 北京-朝阳区
  • 用户 ****评价朱龙律师:

    回复很快,解答也挺好的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