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可以对非法摆摊行为进行罚款,但并没有对罚款的标准作出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专业解答在城市管理中,当有人拒绝履行义务,管理部门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并对责任人罚款或征收滞纳金。对于个人违法,罚款不超过5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罚款不超1000元。若只是轻微违法,如罚款或警告,管理部门可现场处罚。
专业解答若个人或组织在街头摆设摊位被城管查处,我国法律规定了柔性纠正措施如教育、规劝等。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街道两旁堆积物资或搭建临时设施。需满足特定需求并履行审批程序,以确保符合规定。
专业解答城市管理部门在没收物品时,通常现场决定罚款金额,但此金额一般不超过二百元。当事人需遵循相关法规,执行处罚决定。同时,他们在法定时限内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其他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确保程序合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面对处罚时,也应了解自身权利,积极配合并依法维权。
专业解答城市管理法规对摊贩经营行为规定,初犯者一般受教育劝诫,如告知需办理证件手续;禁止区域摆摊则耐心解释。反复违规且未提供有效许可者,将视情节采用教育与行政处罚,具体罚款因地区和情节而异。城市管理局有权罚款,但具体区间由各地法规规定。
律师解析 1、首次摆摊被抓,一般城市管理部门会以教育为主,如该地可以摆摊,则提醒摆摊需要办理的证件,催促马上办理,如不可以则予以说明; 2、数次被抓,并且没有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城管部门会教育、处罚并用的方针,针对不同情况罚款也不同。各地的处罚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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