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登记程序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设立境内公司的流程为:制定公司章程、申请公司名称、办理许可证、公司验资、领取营业执照、开户等,设立境内公司严格按照通过上述程序。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办理。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是先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核名,然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银行正式开户,办理备案手续,申领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这些手续都全部办理完毕之后,才代表着分公司正式设立登记成功。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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