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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如何计算

2018-12-27 15:48:09 标签: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收听量: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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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具体可以问律师


伤残津贴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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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津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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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工伤职工产生劳动能力障碍,丧失劳动就业机会,自身的行为能力被削弱,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自然应该享受相关的津贴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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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林莉律师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明文规定)

    一级至四级: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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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津贴由谁支付

    黄楚文律师 咨询我

    一至四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六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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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根据受工伤的职工鉴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受伤者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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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郑威律师

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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