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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侵权赔偿标准

2019-01-18 15:01:14 标签:知识产权商标 收听量: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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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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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孙玉成律师

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团队,团队协作,针对具体案件制定专业策略,尽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主要业务方向:民商事案件(婚姻继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公司股权,企业法务等)及刑事辩护(包含公安、检察、法院阶段的辩护工作) ;执业至今,承办多起典型民商事案件及各类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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