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的时候,在没有特殊的办案前提下,对于涉及到案件的嫌疑人员,对其的拘留时间应该在一个月左右,在这个时间以内对嫌疑人员进行案件调查,是不属于超期羁押的。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时间之后,如果嫌疑人员是无罪的,那么他自己的人身权利就受到了侵害,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
......如果无罪释放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但需要符合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在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后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刑事拘留之后又无罪释放的当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因为既然当事人是无罪的,那么公安机关就没有权利随便对当事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刑事拘留已经严重侵犯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赔偿。
......是《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山东合度律师事务所
姜爱辉,女,山东合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擅长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离婚纠纷等,为人正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妥善处理好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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