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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

2021-06-30 17:30:07 标签: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收听量: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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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首先,如果债务人有配偶,且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除非债务人的配偶能够证明夫妻两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晓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根据婚姻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次,可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清偿,清偿债务以债务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额。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一个人死了欠债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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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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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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