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不补发。
......形式上超期羁押和实质超羁押的区别有形式上的超期羁押一般就是不认真执行而出现的情形,还有由于关押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且超成超期的情形;而对于实质超期羁押就是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因超过了时间而出现的情形;
......同一犯罪事实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而例外情况就是犯罪的地点是在非常偏远不方便的地区,或者案件涉及的罪行是非常严重而必须得到重视的,又或者罪犯不是固定在一定地区实行犯罪且抓捕困难的等,这些情况就不会要求两个月的时限。
......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
高发星律师,担任山东博睿(淄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公司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等侵权责任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及思考。本人曾在某大型国企工作几年,对于公司管理及风险防控有较深认识。身为律师,当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在法律的框架内,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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