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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诉讼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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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业: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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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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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公司经营
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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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长
非诉讼类
法律顾问
环境保护
二级专长:
受理范围
证据调查
诉讼管辖
办案流程
判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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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公证
治安管理
特色标签:
有团队
主任律师
涉外代理经验
办过大案
有政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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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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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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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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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诉讼仲裁律师在线服务
周剑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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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丰昇律师事务所
益阳市安化县城南区陶澍大道柳潭小区3栋1单元201—301室(安化县人民检察院旁)
5.0
分
帮助人数:17
#律师标签:丰富的专业经验
187-1176-7288
更多>
#律师简介:周剑锋律师,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19年荣获益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律师称号。现任湖南丰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在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工伤纠纷等方面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了多家党政机关、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秉承执业理念是“法律公正至上”和“为当事人谋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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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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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安化县诉讼仲裁最新法律咨询
全部>
退伍下岗军人发放生活费的卡被法院冻结了,向法院申请生活费,法院不批准?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确实会让人比较困扰,以下为你分析可能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 法院不批准的可能原因 1. 未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法院在决定是否为被执行人保留生活费时,需要依据充分的证据来认定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收入状况以及家庭情况等。如果申请时未提供如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必要生活费用支出明细等关键材料,法院可能无法准确判断,从而不批准申请。 2. 冻结款项足以覆盖债务 :若法院认为冻结账户内的资金足以偿还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且保留生活费可能会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在权衡利弊后,可能会暂不批准申请。 3. 申请不符合法定程序 :向法院申请保留生活费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比如要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申请的理由和依据等。如果申请程序不符合要求,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或不批准。 可以采取的解决办法 1. 补充完善证明材料 - 重新梳理并补充能证明自身情况的材料,如家庭的低保证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清单、子女的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等,以充分证明自己确实需要一定的生活费来维持基本生活。 - 可以提供退伍军人相关的证明文件,强调自身的特殊身份和可能面临的困难。 2. 与法院沟通协商 - 主动联系负责案件的执行法官,诚恳地向法官说明自己作为退伍下岗军人的实际情况和生活困难,表达保留生活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了解法院不批准的具体原因和依据,争取法官的理解和支持。 3. 提出执行异议 - 如果认为法院不批准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是收到相关通知后的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 - 在异议申请中详细阐述理由,比如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为退伍下岗军人保留必要生活费是合理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4. 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自己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会为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指派专业律师,为你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你维护合法权益。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7-15
5w 浏览
想了解,强制执行都有哪些限制?
[律师回复]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限制 对执行机构的限制 执行活动必须由法定的执行机构进行,在我国,人民法院是法定的强制执行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实施强制执行行为。而且不同级别的法院和不同地区的法院有明确的管辖分工,执行法院必须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开展执行工作。 对执行当事人的限制 执行当事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如果要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例如,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时间限制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执行期限 法院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财产范围限制 不得执行的财产 强制执行时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例如,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此外,有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或法律明确禁止执行的财产也不得执行,如被执行人获得的具有特定纪念意义的奖章、国家明令禁止流通的物品等。 执行财产的价值限制 执行的财产价值应当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数额及执行费用相当。如果执行的财产明显超过债权数额及执行费用,给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被执行人可以提出异议。 执行措施限制 措施适用条件限制 每种执行措施都有其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适用。例如,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只有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才能采取这些措施。 禁止超限度执行 在采取执行措施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例如,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财产的价值,避免低价贱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损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限制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强制执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从立案、调查、采取执行措施到执行终结,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程序要求。例如,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7-10
4.9w 浏览
强制执行时找不到车辆怎么办,想了解:是否可以查询被强制执行人的车辆登记信息?
[律师回复] 您好!法院执行局通常会给车管所下达协议执行通知书,对该机动车进行限制交易过户。细节问题,可来电进一步沟通。
颜忠军律师
5.0分
2025-07-03
4.8w 浏览
法院退侦后还要再开庭吗,想了解:退侦后重新开庭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法院退侦后通常是要再开庭的。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退侦后重新开庭的相关情况和流程: 法院退侦后通常会再开庭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会将案件重新移送法院,法院会根据新的情况安排开庭审理,以查明案件事实,确保作出公正的判决。 退侦后重新开庭的流程 1. 补充侦查 主体与时间 :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且以二次为限。 侦查内容 :检察院会针对之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部分进行调查核实,可能包括收集新的证据、询问新的证人、对原有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等。 2. 重新移送起诉 - 补充侦查完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重新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全案的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一并移送法院。 3. 法院受理与庭前准备 受理审查 :法院收到检察院重新移送的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是否附有证据目录等。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 确定开庭日期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日期,并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同时,会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其他准备工作 :对于公开审判的案件,法院会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4. 重新开庭审理 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法庭调查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之后,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词;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评议和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无罪判决或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26
4.6w 浏览
想了解,法院退侦后还要再开庭吗?
[律师回复] 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通常还是会再开庭的,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退侦的法律依据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再开庭的原因 查明案件事实 :法院退侦的主要目的是让检察院进一步补充证据、查清案件事实。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会将案件重新移送法院,法院需要对补充侦查的结果进行审查和审理,所以需要再次开庭。通过再次开庭,法官可以在法庭上对新补充的证据进行调查、质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更加准确的裁判。 保障诉讼权利 :再次开庭可以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庭上,他们有权对补充侦查的证据发表意见、进行辩论。如果不再次开庭,诉讼参与人就无法对新证据进行有效的质证和辩论,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的合法权益。 特殊情况 如果检察院经过补充侦查后,认为案件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下,案件就不会再回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了。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一般会对证据进行较为严格的审查。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26
3.5w 浏览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还需要再次开庭么,想了解:补充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是否再次开庭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是否需要再次开庭,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需再次开庭 :一般来说,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后,如果补充了新的证据、事实或者对原有的证据、事实有重大变更,那么为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保证庭审能对这些新情况进行审查、质证,通常会再次开庭审理。法院需要组织控辩双方对补充侦查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出示、辨认、质证等,以便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判。 特殊情况可不再次开庭 :如果补充侦查的结果只是对原有证据的进一步完善、补充说明,且不影响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经法院审查后认为不需要再次开庭质证,也可能不再开庭,而是由法官在合议庭评议时参考这些补充材料。 补充侦查的流程 补充侦查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各自的流程: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 提出补充侦查意见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也可以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自行侦查。 2. 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开展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补充侦查。在此期间,他们会围绕检察院提出的补充侦查意见,采取询问证人、收集新证据、对相关物品进行鉴定等措施。 3. 补充侦查后的处理 :补充侦查完毕,公安机关或监察机关应当将案件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1. 检察院提出建议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通常情况下,建议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2. 检察院开展补充侦查 :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完成补充侦查。检察院可以自行侦查,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3. 再次移送法院 :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应当将补充侦查的结果书面通知人民法院,并将补充收集的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开庭审理。如果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26
4.9w 浏览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还需要再次开庭么,想了解:补充侦查需要法院批准吗?
[律师回复]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是否需要再次开庭 开庭后检察院补充侦查通常是需要再次开庭的。 当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后,补充了新的证据、事实或者对原有证据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这些补充的内容需要在法庭上进行出示、质证,让控辩双方对新的证据发表意见,这是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保证司法程序公正的必要环节。所以一般来说,经过补充侦查后,法院会再次开庭审理案件。 补充侦查是否需要法院批准 1.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由检察院自行决定补充侦查的,不需要经过法院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此阶段的补充侦查与法院并无直接关联,所以无需法院批准。 2. 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若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法院会延期审理。这种情况下检察院补充侦查理论上不需要经过法院批准,但需要提出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这里虽然法律没有强调要经过法院批准,但实际上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把控权,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的补充侦查建议不合理,可能不会同意延期审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要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法院通常会准许延期审理。 综上所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补充侦查无需法院批准;在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建议,虽从法律规定上未明确需法院批准,但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把控权。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25
3.8w 浏览
被告请了律师上法庭要怎么做,想了解如何准备被告在法庭上的发言?
[律师回复] 具体是什么情况?详细说明一下
朱婉榕律师
5.0分
2025-06-16
4.9w 浏览
法院判决书下来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对方不给钱,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确认判决书生效时间 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需要确定判决书是否已经生效。 一审判决 :如果是一审判决,通常会有一个上诉期。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一般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刑事案件的上诉期则根据不同情况分为10日或5日。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未上诉,判决才会生效。 二审判决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与对方沟通协商 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对方不履行判决的原因,提醒其应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并告知不履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对方确实存在暂时的困难,也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等方式。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详细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理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等。 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即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书。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确定管辖法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7日内予以立案。 配合法院执行 提供财产线索 :您需要尽可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股权等信息,以便法院能够顺利执行。 法院执行措施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注执行进展并采取其他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您要及时与法院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可以及时向法院反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此外,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权利无法实现,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您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10
4.9w 浏览
拒绝作证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在我国,关于拒绝作证的后果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一般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目前对于证人拒绝作证并没有明确的、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无明确制裁措施 :虽然法律要求证人作证,但并没有规定证人拒绝作证会面临何种具体的惩罚措施。不过,如果证人拒绝作证,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无法通过该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影响当事人的诉讼结果。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中证人拒绝作证的相关规定与民事诉讼类似,法律规定了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有作证义务,但同样没有对拒绝作证设定明确的制裁条款。证人拒绝作证可能会使行政机关或当事人因缺乏关键证据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中,情况相对更为严格一些: 一般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但是对于一般证人拒绝作证,目前并没有直接的强制处罚规定。 特定证人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5-06-10
4.3w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