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咨询该律师1654人阅读
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认缴出资额的支付责任。债务人在向当地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获准后,债权人在收到正式通知后,应尽快完成债权申报手续。这是债权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必须得到严格遵守。所有相关方需确保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遵循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以维护破产程序的公正和效率。
1111人阅读
经济补偿的基准是劳动者的应得薪资。具体金额根据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计算,每满12个月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薪资。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
1094人阅读
在商业运营中,欠债公司有权申请破产保护,当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支付债务时,可依法申请破产。即使存在欠税问题,公司仍有权申请破产,但需履行缴税义务。破产后,将由破产清算小组负责清算,包括未付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1224人阅读
企业破产后,贷款偿还责任主要由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通常不直接承担偿还义务。公司需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其债务负责。但如果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股东,并在任期内有抽逃出资等行为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债务,则可能需要作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特定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参与贷款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