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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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证明,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权属证明;其实居民们本不拥有土地所有权,我们常见的土地转让,其实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所有权变更是怎么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写?

2021.10.04 8485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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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抵押

相关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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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不是个人有权利写的,需要土地管理部门登记。自己写的无效。单位的话参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内容写就行了,把使用权人、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四至、使用权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写明白盖上土地局的章就行了。根据土地性质的划分,可分为国家享有所有权土地和集体享有所有权土地。所以,对应的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所持有的权属证书为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当然了区别是在证书内容记载里有所区别的。还有就是对应上述两种权属证书依法抵押后,所取得的他项权利证书。其也应划作权属证书范畴,区别其使用者为抵押权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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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相关咨询

请问:我x信用卡逾期了2个多月,现在想结清所有欠款,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减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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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可以。 解析: 协商的步骤有: 1、欠款人将借款金额,已还款金额,逾期产生的罚息等明细都记录下来,清楚自身还有多少未还金额以及利息,产生了多少罚息。 2、然后主动拨打客服电话,表明自身还款意愿,说明未还款原因,并非故意拖欠。 3、申请协商还款,通常客服会告知欠款人无法协商还款,可以告知对方不协商还款没有经济实力去偿还,让客服到公司申请减免罚息或者部分减免。 4、最后,欠款人按照协商还款方案进行还款,直到还清所有欠款。

被拘留是在看守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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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的。 2、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进看守所就涉嫌刑事犯罪,应当判刑的。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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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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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七十年。 二、法律依据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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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第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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