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手续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直通车 >婚姻服务>收养 > 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

收养手续

我国的收养程序较为严格,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依法办理收养手续,那么收养手续怎么办,收养手续办理程序,收养证明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以及收养手续如何办理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08 6614人阅读
1

收养手续怎么办

要想收养孤儿的,那么收养人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还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而在办理收养手续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需要当事人提供一些证明材料。究竟收养孤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收养孤儿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孤儿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2)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

查看全文 >>
2

收养手续办理程序

世界上每天都有很多小孩出生,但是也有很多的小孩被抛弃,有些父母在养育自己的孩子至于,还有经济能力故而想为社会做些贡献,领养在福利院生长的孩子。此时,领养者需要按照既定的收养手续办理程序,向福利院提出领养请求。

一、收养手续办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收养应按申请、审查、登记程序办理。

(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塬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

查看全文 >>
3

收养手续如何办理

很多夫妻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生育,所以会想到领养孩子,但是领养孩子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的,首先,夫妻要年满30岁且无子女的,有抚养能力并且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能抚养孩子的疾病的菜可以申请领养。

一、中国公民收养人可依据不同的情况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领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广州市天河区福利院领养的就到天河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

查看全文 >>
4

收养证明办理

一、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婴)被私下送养、私下收养。

(5)对被拐卖儿童的扶养。

(6)无子女者为承续宗嗣认养他人子女。

......

查看全文 >>

收养手续相关百科

  • 赡养费

    赡养费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并且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会因为…

    2023.09.20 862420人阅读
  • 领养孩子

    领养孩子

    领养在法律上称之为“收养”,是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想要合法领养他人的孩子不仅…

    2023.09.20 108168人阅读
  • 领养小孩

    领养小孩

    生活中,很多夫妻由于自身的原因没有生育小孩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去领养一个小孩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那么大家知道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要…

    2023.09.19 64687人阅读

收养手续相关咨询

网络赌博被带走三天了没消息案件继续吗

律图青岛

律图青岛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具体情况因人而异。 若仅处于被刑事拘留阶段且尚未被法庭依法判刑者,通常并无案底留存。 然而,当被告被法庭判定为有罪时,其先前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则会被记载成案底。 案底常用于描述当事人历史上曾经实施的违反法律或构成犯罪的行为的纪录。 在国内的法律体系中,它主要指具有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这些犯罪档案通常由公安部门及相关国家机关进行保存和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业委会到期后未改选相关手续后果是什么

律图黄山

律图黄山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准备进行换届之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社区,并在社区领导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依照相关程序召集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展开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换届选举工作; 若逾期未能如期完成换届工作,社区应依据相应法规要求业主委员会照章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实现有序的换届流程。 经过两个月的督促之后,倘若业主委员会仍然无法有效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那么社区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成立由社区领导亲自挂帅,社区及业主代表共同参与的筹备小组的重任,全权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事宜,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则会全程提供专业的指导与协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女灵活就业50岁退休手续怎么办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

刑事辩护律师团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当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退休手续应由其原本所在的企业单位之社会保险专项负责人来完成。 首先,该用人单位需携带被证明已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过的《养老保险手册》,前往所属地区的社会保险分支机构,以获取展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蓄额以及其平均工资收益状况详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 其次,他们需要前往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进行退休福利待遇的审查批准工作; 最后,在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之后,他们需要将包含《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在内的所有相关文件资料提交至社会保险分支机构,以便对退休福利待遇进行最终的审核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侵占罪是不是持续犯

律图乌兰察布盟

律图乌兰察布盟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侵占罪并非持续性的犯罪类型。 侵占罪是指那些抱持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非法手段擅自将原本由自己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据为己有的人,其所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达到16岁以上并具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在主观上,本罪的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这些财物、遗失物品或隐藏物品是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但仍然非法地将它们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故意伤害重伤被司法机关取保出来了后续还有可能进去吗?

高生富

高生富律师 最近回复:

故意伤害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是要被判刑的,后期可能被起诉

向我提问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